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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并非像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付完款之后即可拿回去使用,这些工作还需要客户自行准备一些相关的资料,如果资料准备得不充分,相关主管部门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给申请人造成一定损失;另外,知识产权申请工作需要一个过程,并不是申请完后马上会获得授权,申请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处理不当同样会造成申请失败,我们总结了部分申请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为您提供参考借鉴。

问: 注册商标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 需要先确定商标的名称和图样,以及该商标所用的商品类别;企业申请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联系信息。

问: 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多长时间能拿到证书?
答: 注册前首先是查询,如果没有和其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冲突,然后进行材料的准备和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最后向商标局申请递交申请书,半个月左右之后商标局会下发正式受理通知书,再过半年左右出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初审公告期如无异议则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后一个月左右即可领取注册证,整个过程大概要一年半时间。

问: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评审案件的范围?
答:  

从启动评审程序的当事人上看,商标评审分为三类: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局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商标驳回复审程序;

第二、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局作为另一方当事人,被异议人或者异议人作为第三人的商标异议复审程序;

  第三、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争议裁定请求人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争议裁定程序。

  第一类程序只能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提出复审申请而启动;第二类程序可由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提出复审申请而启动;第三类程序只能由商标权利受影响的人或者公众提出。

  从评审的对象上看,商标评审包括四类:

  第一、在商标注册以前,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决定不服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复审程序;

  第二、在商标注册以前,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的复审程序;

  第三、在商标注册以后,根据公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是否应当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所进行的撤销请求裁定程序;

  第四、商标注册以后,注册商标因注册人违法使用或者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注册人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程序。


问: 我可以把国外的驰名商标翻译过来在国内注册吗?他们的商标在国内没有注册相关附件:
答:  

不可以;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注册并禁止使用。


问: 商标是怎么注册的!
答:

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

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在线客服索取或从本网站“书式下载”栏目中下载或者到商标事务所索取。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商标分类表”栏目中自助查询。

二 、受理商标注册通知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无意外,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3个月。

三 、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四 、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五、 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问: 什么是颜色商标组合?
答: 首先要了解“颜色商标”,颜色商标是指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顾名思义,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构成颜色组合商标的基本要素是颜色,而且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

颜色组合商标的一般特点:  

① 该商标必须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颜色组成。

② 两种颜色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③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具体的形状,它的形状一般是随着商品本身形状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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